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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物園原副園長肖紹祥著便裝受審。新京報記者 李飛 攝
  今天,北京動物園原副園長肖紹祥涉嫌貪污、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。今年8月,肖紹祥受審,並當庭否認全部指控。
  檢方起訴書顯示,肖紹祥的貪污罪主要發生在其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、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期間。在主管動物園基建、110千伏輸變電站拆遷、草庫拆遷、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、陶然亭公園玉虹橋改建及休息游廊工程項目中,他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工程款及拆遷款、虛開發票等手段,貪污1400餘萬元。
  此外,肖紹祥還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。檢方起訴書顯示,在肖紹祥案發前,其個人財產、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,差額特別巨大,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部分共計人民幣800餘萬元。
  今年8月20日,肖紹祥出庭受審,對檢方指控全部予以否認。
  記者在庭審中瞭解到,辦案機關在肖紹祥位於房山區的一處房產內,查獲了600萬現金、兩張存摺及若干字畫等,肖紹祥稱這些財物均為其“合法收入”。
  律師說法:判死刑可能性不大
  北京律師許昔龍介紹,根據我國刑法,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可以並處沒收財產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死刑,並處沒收財產。另外,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、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,差額巨大的,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,不能說明來源的,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差額特別巨大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。
  從目前公訴機關的起訴書看,肖紹祥貪污1400萬,且有800萬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,根據我國刑法,數罪並罰,從理論上看,最高刑罰可判死刑,但具體量刑要結合退贓等情況而定,從司法實踐看,這個數額判死刑的已不多見。(記者 李婧) 來源:人民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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